[发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招股意向书(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三) (五)影响我国银行业发展的因素 1、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呈现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的趋势,为银行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中,基础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加快。我国已进入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城市化率从2002年的39.1%上升至2006年的43.9%,大量人口向城市迁徙与聚居,将形成巨大的消费需求和金融服务需求。随着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日益发挥基础性作用,市场对经济运行的调节功能、对产业发展的整合功能、对工业化的引导功能都将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我国国际化水平也日益提升,进出口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2002年的50.2%上升至2006年的65.7%。外贸总额的持续增长、稳定的外商投资资金流入以及我国政府实施鼓励企业”走出去”战略,使国际金融、经济一体化加速形成,国际分工进一步深化,财富创造和市场细分继续加速。 2、货币信贷市场及外汇市场管制放松 中央银行调节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的方式与手段逐步市场化,汇率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对银行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999 年以来,人民银行开始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调节基础货币供应量,操作规模和频率不断增加。人民银行通过灵活运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控制市场流动性水平,自2006年以来,先后10次调整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另一方面,人民银行稳步推进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先后放开了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债券市场利率、外币贷款和大额外币存款利率,并放开了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2007年初,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简称”SHIBOR ”)正式运行,以SHIBOR 为基准的市场利率体系逐步形成。 外汇市场方面,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弹性逐渐增强,汇率参照基准进一步丰富。自2007年5月21日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浮动幅度扩大至0.5%,远期结售汇业务范围逐步扩大,并引入了做市商制度和询价交易方式。 3、资本市场稳步发展 我国已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多元化的资本市场体系,资本市场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参与主体和融资规模不断扩大。2006年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规模为7,187亿元,占企业融资总额的18%,直接融资的规模和占比显著提高,给商业银行的经营带来机遇和挑战。截至2007年6月30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总市值达到16.62万亿元,相当于2006年我国内地GDP 总量的78.8%;企业债券和企业短期融资券的累计余额已分别达到3,152亿元和2,652亿元;商业银行金融债、次级债券、金融机构债券、信贷资产证券化等产品的累计余额超过2,000亿元。 4、金融衍生品市场不断发展 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发展基础上,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不断壮大,银行间市场交易的金融工具和衍生产品交易种类不断增加,如利率互换、债券借贷、外汇远期、外汇掉期等,为银行规避利率风险,提高流动性,创造新的盈利模式提供了工具。2006年,我国银行间市场回购成交量为26.6万亿元,银行间远期市场成交140.6亿元,人民币掉期成交508.6亿元,上海、大连、郑州三大期货交易所的成交金额为209,534亿元。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成立,正积极筹划推出股票指数期货、期权等衍生产品,并研究开发国债、外汇期货及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预计我国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种类和数量均将迅速增加。 5、金融市场一体化进一步推进 随着客户需求的增长及金融管制的放松,资本市场、货币信贷、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之间的相互联系会更紧密。一方面,在国家鼓励支持下,综合经营试点将稳步推进,商业银行积极涉足投资银行业务、财富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年金管理业务等资本市场业务,降低对存贷款业务的依赖。银行和保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在保险产品的开发和销售等方面合作,银行业独立开展保险业务也将迈出重要步伐。金融期货行将推出,为银行进入期货业提供了契机。 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上不同市场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将日益加深,银行跨国经营、收购兼并将不断涌现。我国商业银行已开始在境外通过收购及新设分支机构的形式拓展业务,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国四大商业银行在美国、日本、英国等29个国家开设47家分行、31家附属机构和12家代表处,海外机构总资产约2,267.9 亿美元;外资金融机构也在我国投资入股商业银行,截至2006年12月31日,已有29家境外机构投资入股21家中资银行,入股金额达190亿美元。 (六)本行的竞争状况 本行面临着来自国内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本行目前主要的竞争对手是四大商业银行中的其他三家以及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相比其他全国性银行,四大商业银行拥有更庞大的资本基础,更广阔的分销网络和更雄厚的客户基础。四大商业银行在业务范围、产品与服务、主要客户群体、经营地域等方面具有很大的相似性。 本行的竞争对手还包括:城市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金融机构等。 我国政府自2006年12月11日起取消了对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服务对象范围的限制,截至2006年12月31日,115家外资银行机构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我国政府还通过CEPA 安排批准来自香港和澳门的规模较小的银行在中国内地开展业务。本行与境外金融机构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目前,本行与竞争对手的竞争主要体现在如下领域:产品及服务、客户基础、销售渠道、价格、服务质量、品牌认知度以及信息科技等。本行长期积累的坚实客户基础、广泛网点布局、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手段,以及丰富的管理团队和管理经验,使本行与竞争对手相比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二、监管体系 (一)境内银行业的监管 1、境内银行业的监管架构 银行业在我国受到严格的监管,主要监管机构包括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 2003年4月之前,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2003年4月,中国银监会成立,成为银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并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大部分的银行业监管职能;中国人民银行则保留了中央银行的职能。 (1)中国银监会 中国银监会是我国银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负责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其他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以及受其监管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及其他特定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相关法规,中国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监管职责包括:制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核银行业及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方面的审慎运营规则;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违反适用银行法规规定的行为采取纠正和惩罚措施,包括责令暂停及关闭部分银行及金融机构的业务;审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的资格;编制及出版中国银行业的统计数据和报表等。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管。中国银监会现场检查一般包括对银行运营场所的检查,要求银行工作人员进行说明,对与银行运营或风险管理有关的重大事项要求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层进行说明,以及审查银行保存的文件和资料。中国银监会也通过审阅商业银行定期提交的财务报告及其他报告的方式进行非现场监管。如果银行未能遵守有关规定,中国银监会有权采取纠正和惩罚措施,其中包括罚款、暂停若干业务、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分配及资产转让,以及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如果某家银行机构发生了信用危机,中国银监会可能对其实行接管,或者安排该机构重组。有些情况下,如情节特别严重或商业银行逾期未按中国银监会要求改正的,中国银监会可能会责令该机构停业,或者吊销其金融许可证。 2006年,中国银监会就行政许可行为颁布了多部规章,对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机构变更、业务范围的调整或扩展等事项进行规范,明确行政许可程序,提高了行政许可行为的透明度及有效性。 (2)中国人民银行 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及维持金融市场稳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规,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包括:颁布和执行履行其职责必要的命令和规章;通过确定基准利率、确定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率,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向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办理贴现及进行公开市场业务;监督管理境内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持有、管理、运营中国的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经理国库;维护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搜集金融业的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并作出预测;监督信用信息搜集和评级行业,推动全国信用系统的建立等。 (3)其他监管机构 除了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的商业银行还受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主要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审计署等。 2、境内银行业的监管内容 境内银行业的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市场准入、对商业银行业务的监管、产品和服务定价、审慎性经营的要求、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对在中国运营的外资银行的监管等方面。 (1)市场准入,包括商业银行设立的标准和其他要求、业务范围的确定、金融许可证的发放、分支机构的设立、经营事项变更的批准、股权及股东的限制等。 (2)对商业银行业务的监管,包括对贷款业务、个人理财、证券及资产管理业务、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自营性投资和衍生产品的管理等。 (3)产品和服务定价,包括贷款和存款利率、手续费和佣金产品和服务定价等。 (4)审慎性经营的要求,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及超额存款准备金、对资本充足情况的监管、贷款损失的分类、计提和核销、流动性及其他经营比率等。 (5)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反洗钱法规规章、操作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和银行风险评级等。 (6)对在中国运营的外资银行的监管,包括外资银行在境内的设立、运营,外资金融机构对中资商业银行的投资等。 3、巴塞尔资本协议对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影响 巴塞尔资本协议(或称为巴塞尔协议I)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制订,是一套银行资本衡量系统,实施最低资本标准为8%的信用风险衡量架构。自1998年起,巴塞尔委员会开始组织对巴塞尔协议I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04年6月26日正式发布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或称为巴塞尔协议II)取代巴塞尔协议I。巴塞尔协议II保留巴塞尔协议I的核心内容,包括要求银行维持最少相当于风险加权资产8%的总资本的一般规定,但相较于巴塞尔协议I有两大改进:一是在结构上确立了”三大支柱”的框架,即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第二支柱”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第三支柱”信息披露”;二是对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做出重大修订,采用了由简单到复杂的多种方法来计算资本要求。 中国银监会于2004年2月23日颁布并于2007年7月26日修订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该办法是以巴塞尔协议I为制订基准,并已在若干方面参考巴塞尔协议II,包括在总体结构上借鉴了三大支柱的框架。2007年2月2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要求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含香港、澳门等)设有业务活跃的经营性机构、国际业务占相当比重的大型商业银行2010年底起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 4、境内银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银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分为基本法律法规与行业规章两大部分。 (1)基本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 (2)行业规章主要涉及行业管理、公司治理、业务操作、风险防范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行业管理方面的规章主要有:《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的通知》、《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等; 公司治理方面的规章主要有:《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业务操作方面的规章主要有:《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结售汇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风险防范方面的规章主要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等;信息披露方面的规章主要有《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等。 (二)香港及境外银行业监管 1、本行香港和境外业务的监管 本行在香港的分行及附属公司建银亚洲、建行亚洲受到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管。本行于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及首尔的境外分行分别受到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德国金融服务监管局、南非储备银行、日本金融服务厅和韩国金融监督院等监管。本行位于纽约和伦敦的代表处分别受到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纽约州银行厅以及英国金融服务局的监管。本行位于澳门的分支机构受到澳门金融管理局的监管。 本行的境外分行、附属公司及代表处亦须遵守当地银行监管要求(包括有关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和其他方面的要求)。本行已全部获相关银行业监管当局发放牌照于该等司法管辖区运营。 2、香港监管规定 香港银行业主要受《银行业条例》监管,并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督。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基本职能是促进香港银行体系的总体稳定和有效运营。香港金融管理局负责监控对《银行业条例》、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指引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布的法例的遵守情况。香港金融管理局负责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颁授银行牌照,并可视情况对银行的营业许可证附加条件。香港金融管理局要求每家认可机构建立一个全面的风险管理系统,从而识别、计量、监察和控制与其活动相关的各种风险,在适当情况下保障资本以抵御风险。 《银行业条例》规定,银行须向香港金融管理局提交若干定期报表及其他数据,并就有关资本充足率、流动性、市值、股本限制、就任何一名客户所承受风险、向该行的关连人士垫支无抵押款项以及持有土地权益等各方面设定所有于香港运营银行必须符合的若干最低标准及比率。 (三)近年监管部门对本行的监管审查 本行受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汇管理局、国家审计署以及其在各地的派出机构的审查和检查。这些审查、检查和审计曾发现本行的不足之处,本行曾为此受到处罚。 尽管这些调查结果和处罚均没有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本行已采取行动改善所发现的不足之处。本行的境外分行、代表处和子公司受其在各地司法辖区的当地法律和法规以及法定机关的监管检查。 1、中国银监会对本行的年度检查 中国银监会对本行进行年度检查,包括实地检查本行的总行及分行。根据这些检查,中国银监会每年出具有关本行的检查报告,其中包括相关的检查结果及改进建议。 中国银监会在其对本行的检查报告中指出,本行上市以来深化公司治理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各项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达到了银监会的考核要求。 但银监会同时指出,本行仍存在若干问题,包括:部分贷款五级分类调整不及时;土地和固定资产项目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中仍存在违反贷款”三查”制度行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预警监测系统不够完善;集团客户风险识别和管理方式仍需改进,贷后管理有待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监测、防范和控制能力需继续提高;成本核算和风险定价能力不足;风险管理和有效内部控制体系以及激励约束机制仍需加强;内部审计效能仍需进一步提高等。 根据银监会对本行的监管意见,本行采用了如下的改进措施:组织内审、风险等部门对分行进行抽查或专项审查;对本行的规章制度、流程进行完善;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非现场监控指导;积极推进个人贷款中心的集约化经营模式;建立专业化贷后管理团队,加强资产质量运营情况监测和分析;采取集中对账、贵重物品集中配送、会计人员集中管理等方式,加强对操作风险的控制;以对公信贷业务流程管理系统上线为契机,提升授信管理水平等。 2、本行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本行及本行分支机构在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因违反国内监管规定而被国内监管部门(税务部门除外)处以罚款或罚没金额10万元以上或者警告以上行政处罚共计127宗,罚款金额共计约2,568万元,税务部门给予的处罚148宗,应补缴税金101次,罚款金额共计约3,5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给予的处罚32宗,罚款金额共计约717万元,主要涉及的处罚事由为未经批准变更机构所在地、名称,违规发放贷款等事由; (2)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给予的处罚47宗,罚款金额共计约981万元,主要涉及的处罚事由为违反反洗钱的相关规定、漏报人民币可疑支付交易等事由; (3)外汇管理部门给予的处罚25宗,处罚金额共计约320万元,主要涉及的处罚事由为漏报、迟报已发生的涉外收入、未按规定办理外汇结汇业务等事由; (4)其他机关(包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财政管理机关、检察机关、国土资源管理机关、建设局、保监会等)给予的处罚23宗,处罚金额共计约567万元; (5)税务部门给予的处罚148宗,应补缴税金101次,罚款金额共计约3,505万元,应补缴税金共计3,618万元。 除本行深圳市分行于2004年6月14日接到的银监会深圳监管局作出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因存在争议仍在进行沟通尚未履行之外,前述罚款、罚没款及应补缴税金均已缴纳,责令改正事项均已完成整改。 三、本行经营范围及特许经营情况 (一)本行的经营范围 经中国银监会等监管部门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本行经营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特许经营情况 本行总行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境外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均已取得开办相关业务必要的牌照或许可证,近三年新增业务已取得中国银监会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必要的批准或备案。 本行及境内分支机构获得的业务许可具体情况如下: 1、金融许可证 本行总行已取得中国银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004H111000001 )。 本行下属所有分支机构均已取得中国银监会各地派出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2、结汇、售汇业务及其他外汇业务 根据《商业银行法》、《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结售汇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商业银行开办结汇、售汇业务及其他外汇业务需经外汇局及/或人民银行批准。 本行已取得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及其他外汇业务的批准。 3、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本行37家一级分行均已取得批准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本行西藏分行目前未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4、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本行36家分行已取得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可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业务经营情况 本行是一家中国领先的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产品与服务。本行总部设在北京,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3,55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及首尔设有分行,在纽约和伦敦设有代表处。此外,本行还拥有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子公司。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资产总额为61,178亿元,贷款总额为31,654亿元,存款总额为50,483亿元,股东权益总额3,257亿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资料,按2007年6月30日资产总额计算,本行是中国第二大银行;本行贷款市场份额为13.0%,存款市场份额为13.6%。本行在诸多领域位于行业领先地位,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是: 国内最大的个人贷款银行,在四大商业银行中的市场份额为30.5%; 国内最大的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在同业中的市场份额为21.7%; 国内第二大信用卡发卡行,信用卡发卡量达到883万张; 国内第二大基本建设贷款银行,在商业银行中的市场份额为27.0%; 四大商业银行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最快的银行,2004年至2006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4.8%; 四大商业银行中不良贷款率最低的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95%; 四大商业银行中,短期融资券累计承销额排名第一,2005年以来累计承销额达1,154亿元,市场占比19.6%; 国内商业银行中最早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银行; 国内商业银行中唯一拥有工程造价评估资质的银行。 近年来,本行的综合排名、所获的荣誉奖项如下: 综合排名: 《银行家》杂志:”世界银行1000强”第14位、”中国银行100强”排名中列第3位(2007年); 《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企业”第230位(2007年); 《福布斯》杂志:”全球上市企业2000强”第69位,在中国上市企业中排名第3位(2007年); 《亚洲周刊》杂志:”亚洲银行100强”第1位(2006年)、”亚洲300强银行”第4位、”亚洲资产回报率最高的银行”第16位、”亚洲客户贷款最大的银行”第5位、”最佳投资者关系”第5位、”最佳管理公司”第4位、”最佳派息承诺公司” 第6位、”最佳公司治理企业”第8位(2007年)。 荣誉奖项: 《银行家》杂志:”中国年度最佳银行奖”(2005年)、”年度零售银行业务付款方创新奖”(2006年)、”零售银行业务跨管道经验产品奖”(2006年)、”中国年度最佳交易奖”(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2006年); 《财资》杂志:”中国最佳本地银行奖”(2005年、2006年)、”最佳首次公开发行奖”、”最佳股本奖”、”最佳发行人奖”、”最佳本地证券化发行交易奖”、”最佳本地证券化安排人奖”(2005年)、”最佳公司治理企业”(2007年); 《环球金融》杂志:”最佳新兴市场银行奖--年度中国最佳银行”(2007年); 《资本》杂志:”资本中国杰出银行奖”(2007年); 《亚洲周刊》杂志:”亚洲最赚钱银行”、”纯利最高的银行”、”利息收入净值最高的银行”(2006年); 《亚洲金融》杂志:”年度最佳交易奖”、”最佳股权交易奖”、”最佳首次公开发行奖”、”最佳股份化奖”、”中国最佳交易奖”(2005年); 《亚洲风险》杂志:”中国最佳金融风险管理奖”(2005年、2006年); 《全球托管人》杂志:”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2005年、2006年); 《亚洲银行家》杂志:”中国地区特别奖项--中国房屋按揭贷款成就奖”(2007年); 《亚洲货币》杂志:”年度最佳债券承销商奖”(2005年、2007年); 《上海证券报》、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最具影响力的中国海外上市公司” (2006年); 银监会:”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等机构:”最佳中小企业融资方案奖”(”速贷通”)(2006年); 中国信息协会、亚洲客户服务协会等机构:”中国最佳客户服务奖”(”95533客户服务中心”)(2006年、2007年);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最佳热爱儿童爱心单位”(2006年);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等机构:”最具责任感企业”(2006年); 中国扶贫基金会:”第二届中国消除贫困奖特别贡献奖”、年度最高奖”扶贫中国行年度贡献奖”(2006年)。 (一)本行的竞争优势 广泛且富有价值的客户基础 本行拥有稳定优质的公司客户基础。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拥有约7.8万个公司类贷款及票据贴现客户,拥有约275万个公司存款账户。本行与一些中国经济命脉行业,如基础设施、能源、交通、电信业的大多数大型企业集团和领先企业保持着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与本行开展业务的大型企业集团客户及其成员单位超过1万家。 据统计,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2006年按营业收入排名的前500强企业中,有460家与本行有较为紧密的业务关系。此外,本行凭借着在基本建设贷款服务和企业综合金融服务方面的能力,与众多金融机构客户和政府客户保持着广泛和深入的业务合作。 本行拥有庞大的个人客户基础,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单户存款余额在100元以上的活跃存款账户约1.57亿户,个人富裕及高端客户215万人。此外,本行还拥有国内最广泛的个人消费信贷客户基础,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住房公积金客户约3,079万个、信用卡客户871万个、个人住房贷款客户260万个及个人消费信贷客户120万个。 广泛且富有价值的客户基础不但为本行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还为本行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提供广阔空间。 广泛而合理布局的营销网络及多样化的服务渠道 本行的营销网络已经覆盖全国的主要地区,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共有13,551个分支机构,网点数量居同业第三位,其中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区域等中国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网点数量为6,104个,占本行机构总数的45.0%。本行还在境外9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在香港通过并购方式将营业网点扩大至18个。本行通过对网点的流程优化及布局调整,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标准。本行庞大的公司和个人客户经理团队为分行网络提供强大销售服务支持,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拥有2.4万名公司客户经理和1.6万名个人客户经理。此外,本行重视对富裕及高端客户定制化的金融理财服务,设有财富管理中心21个,理财中心1,021个。 本行拥有包括电子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重客系统、自助设备在内的多样化电子化服务渠道,作为营业网点服务的重要补充。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拥有自助银行2,213家,ATM 机21,419台,自助设备系统集中化程度位于同业领先水平,2006年自助机具取现及存款交易额达到4,752亿元,同比增长37.6%。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拥有电子银行签约客户5,683万户,2006年交易量306,868亿元,同比增长227.4%。此外,本行针对重要公司客户推出重要客户服务系统,通过为客户铺设直接与本行系统相连接的电子资讯交换及金融服务平台,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为610户重要公司客户提供专享电子银行服务。 本行日趋完善的渠道体系,为本行业务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竞争手段和资源。 众多国内领先的核心业务产品 本行是国内第二大基本建设贷款银行,截至2007年6月30日的本行基本建设贷款在商业银行中的市场份额为 27.0%。由于本行在历史上是基本建设项目及大中型企业中长期贷款的主要贷款行,长期以来在基本建设贷款的营销、评估、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和专业技能,本行是国内唯一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质的商业银行,以上优势有助于本行保持在基本建设贷款领域的主导地位。 本行是中国最早提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在房地产金融领域居市场领先地位,”要买房,到建行”在中国深入人心。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住房公积金存贷款业务市场份额分别为57.5%及50.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市场份额为21.7%,均居同业首位。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银行卡发卡量达到2.11亿张,信用卡发卡量达到883万张,在全国六大发卡行市场占有率达到23%,同业排名第二。2006年,本行信用卡卡均消费额6,388元,居于国内领先水平。”龙卡信用卡”品牌在国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已经形成包括商务卡、汽车卡、名校卡、联名卡等在内的完整产品线。 诸多业务领域的领先地位,为本行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形成领先的盈利能力创造了有利条件。 领先的经营管理机制和产品创新能力 本行上市以来,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和客户金融需求的提高,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目标,致力于推进经营管理机制改革。目前本行已经建立起各尽其责、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水平大大增强;业务条线管理、业务单元制和业务团队服务模式试点、机构扁平化取得显著成效;运用六西格玛的管理方法全面推动业务流程改造,客户服务水平有了较大的改善和提高;加强了风险、财务和信息技术的集中管理和专业化水平,各项关键能力处于国内银行领先地位;深化人力资源管理,形成了以业务为导向的薪酬和绩效政策。 作为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先行者,本行也具有国内领先的产品创新能力。本行是国内第一家发行住房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商业银行,是国内首批获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07年6月30日,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达399亿元,本行还积极探索在保险、资产管理、信托、年金、租赁等综合经营领域的服务拓展。本行致力于为公司客户提供一揽子金融产品解决方案,为大型客户提供定制化的现金管理服务,在国内率先推出针对中小企业的”成长之路”和”速贷通”特色服务产品。在个人金融领域,本行在国内率先开通国内人民币存款通存通兑业务,同时也是国内首批获得境外代客理财QDII 资格的银行之一,推出了超过20期”利得盈”、”汇得盈” 等理财产品,获得国内最佳理财产品奖项。此外,本行不断增加产品研发投入和激励机制的配套,设立专业化的产品开发团队和研发中心,推动集约化、标准化的产品开发机制。 本行在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产品创新方面的领先优势为本行实现业务收入多元化,提升客户服务质量,提高核心竞争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严密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 本行持续推行风险管理体制改革,初步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践行以风险管理支持价值创造的风险管理理念。本行在国内率先实施风险管理垂直管理体系,实现由首席风险官、风险总监、风险主管为条线的垂直报告机制;推行风险经理和客户经理”平行作业”机制,提高信贷业务全流程的风险控制;深化专职信贷审批人制度,设立审批独立和后台处理集中的个人贷款中心,提高风险管理的标准化、集约化水平; 建立了垂直化的内部审计体系。 本行不断完善优化信贷管理政策和信贷审批标准,进一步提高政策制度的适应性和科学性,包括制定全面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建立十二级分类管理办法和准备金管理办法等。此外,本行加强内部控制措施、监督评价与机制建立,开展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自评估体系建设,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本行采用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计量工具,在国内率先推行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约束机制,不断优化经济资本分配方法;结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推进实施内部评级体系建设;加快升级开发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信息系统对信贷流程的控制,提高在客户评级、资产组合分析和风险限额管理等方面的定量分析能力。 本行近年来在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方面的不断努力使本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在同业居于领先水平,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不良贷款率为2.95%,为四大商业银行中最低。 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 本行在国内银行业中率先建立了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考核评价机制,在此基础上,借鉴平衡记分卡理论,通过等级行评价办法、关键业绩指标体系(KPI)、分行绩效工资总量挂钩,建立健全了对分行的全方位考核评价体系,资源配置和授权管理的科学性显著提升。 本行进一步加强财务集中管理和实施全面成本控制。实现财务政策和预算的集中统一;设立独立的采购部门,形成专业化供应链体系;通过制定费用定额、统一支出标准,严格控制日常行政费用及资本支出。2007年上半年本行成本收入比仅为31.55%,在国内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此外,本行参考世界领先银行成功经验,研究开发了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系统(FTP)和企业资源管理系统(ERP )。通过FTP 系统,统一内部资金价格和部门内部转移价格,实施全额计价,引导分行合理配置资源和决策业务发展;通过ERP 系统,采用多维度的会计科目设计,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有机结合,建立了统一的总帐系统、经费核算及成本分解体系。 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和良好的财务管理方法为本行有效实施发展战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提供了支撑。 卓有成效的战略合作 本行的战略投资者美国银行与本行进行深入的战略合作,使本行的业务经营理念、业务流程、管理能力和管理手段得到全面提升。美国银行先后与本行在零售业务、风险管理、信息技术、人力资源、财务会计等方面进行项目合作,其中与本行在零售网点转型、呼叫中心流程改进、客户之声调查等零售业务领域合作,使本行零售业务网点标准化服务水平、客户满意度和业务运行效率均得到显著提升。美国银行还在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和资金业务、会计改革、ERP 系统建设、产品管理等领域与本行分享经验,本行共有1,300 多名员工参加了美国银行组织的业务及管理培训。此外,本行与美国银行积极开展业务合作,联合开展客户拓展和产品营销,本行与美国银行联合投标获选若干跨国企业的现金管理业务服务商,共同开发多期QDII 理财产品。本行已与美国银行签署备忘录,成立信用卡业务单元,在信用卡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本行战略投资者淡马锡及富登金融在中小企业经营、人力资源管理、资金交易等方面与本行进行经验分享与培训,本行有13个业务与管理领域、超过1,400人接受了淡马锡及富登金融的培训。 本行与战略投资者富有诚意的合作将有效提高本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品牌价值,实现业务和收入的多元化。 先进的信息系统平台 本行实行信息技术集中化管理,数据处理集中在北京、上海数据中心,系统开发集中在国内6个开发中心,一级分行对辖内信息技术开发、费用、重要资产、人员、任务和考核进行集中管理,本行正在实施的二级分行服务器上收及统一总、分行基础设施计划,为本行管理和运行的进一步集中奠定基础。本行搭建了基于全面支持业务流程再造、产品创新、渠道拓展、风险控制和管理改革的应用系统架构。本行完成了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集中和优化,实现了统一会计核算和数据处理;实现了网上银行、呼叫中心、手机银行等渠道的”一点接入”及与服务流程的组合,实现了跨渠道的服务联动;在全行推广上线对公信贷流程系统、新一代个人贷款、ERP 财务系统,实施了数据仓库和数据标准项目,在信贷业务的全流程电子化作业、数据仓库的信息整合应用方面,在国内同业居于领先地位,提高信息系统在业务流程优化、支持管理决策方面的作用。本行注重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构建起信息安全管理框架,初步建立了灾难备份应急体系,保障了信息系统的平稳运行。 本行集中化和服务导向的信息系统应用架构、先进的信息技术管理理念和安全稳定的运行能力,为业务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经验丰富的管理队伍 本行的高级管理层在中国银行业及金融界有着丰富的管理经验,平均工作经验超过20年。本行董事长郭树清先生在金融领域曾担任多个主要领导职务,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等职务;本行副董事长、行长张建国先生在国内多家著名银行担任重要领导职位,曾担任交通银行行长等职务;本行监事长谢渡扬先生也在国内多家著名金融企业担任领导职务,曾任中国人保和中国再保险公司监事会主席。本行也大力提倡重视业绩表现的公司文化,深化员工激励约束机制,推行员工持股计划,致力于吸引和留住优秀员工。 在经验丰富的管理层领导下,本行经营业绩不断提升,2006年度本行平均资产回报率达0.92%,平均股东权益回报率达15.0%,在四大商业银行中处于领先水平,达到或接近了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的水平。 (二)本行的业务和经营 本行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资金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及海外业务。下表列出了所示时期本行各项业务的经营收入,其中,投资银行业务的收入归入公司银行业务及资金业务中。 单位:百万元 截至6月30日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止6个月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 (%) (%) (%) 营业收入 公司银行业务 53,878 54.3 83,696 55.8 67,682 53.2 65,161 57.9 个人银行业务 32,205 32.4 42,684 28.4 33,798 26.6 31,237 27.7 资金业务 12,344 12.4 21,963 14.6 23,964 18.8 15,147 13.5 其他及未分 885 0.9 1,869 1.2 1,824 1.4 1,034 0.9 配(1) 总计 99,312 100.0 150,212 100.0 127,268 100.0 112,579 100.0 (1)包括股权投资、海外业务及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分部的收入。 1、公司银行业务 本行为公司客户、政府机关和金融机构等客户提供各种公司银行业务产品和服务。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公司类贷款余额为22,539亿元,占全行贷款总额的71.2%; 票据贴现余额为1,454亿元,占全行贷款总额的4.6%;公司存款余额为26,879亿元,占全行存款总额的53.2%。2006年,本行公司银行业务经营收入为836.96亿元,占本行经营收入的55.8%;2007年上半年,本行公司银行业务经营收入为538.78亿元,占本行经营收入的54.3%。 (1)客户基础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拥有约7.8万个公司类贷款及票据贴现客户,本行还拥有约275万个公司存款账户。本行与中国绝大多数大型企业集团和领先企业建立了广泛的业务联系,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2006年按营业收入排名的前500强企业中,有460家与本行有较为紧密的业务关系。此外,本行注重不断优化客户结构,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A级(含A级)以上客户公司类贷款占本行公司类贷款余额中的比例为85.96%,其中,AAA级、AA级客户公司类贷款余额占比分别为16.7%和48.3%。 本行重点关注基础产业、基础设施、支柱行业等的客户,该类客户主要分布于基础设施、能源、交通、电信等中国经济命脉行业。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贷款余额占全部公司类贷款的比例分别为15.5%、15.5%。 (2)业务及产品 ① 公司类贷款产品 本行公司类贷款产品主要包括中长期贷款及短期贷款。本行公司类贷款余额从截至2004年12月31日的16,244亿元增加到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20,579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2.6%。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公司类贷款余额为22,539亿元,在四大商业银行中占比为27.7%,列第二位。 中长期贷款 中长期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至10年。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中长期贷款余额为14,668亿元,占本行公司类贷款余额的65.1%。 短期贷款 短期贷款的期限在1年以内,本行的短期贷款大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的贷款。本行主要向优质客户的基本建设贷款发放配套的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向中小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短期贷款余额为7,871亿元,占本行公司类贷款余额的34.9%。 基本建设贷款 基本建设贷款主要为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及扩建提供融资。伴随着中国宏观经济的快速增长、新建大型项目增多,客户对中长期贷款需求旺盛。本行在基本建设贷款领域有着传统的优势,基本建设贷款也是本行的战略发展重点。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基本建设贷款余额为7,967亿元,占本行公司类贷款余额的35.3%。本行是国内第二大基本建设贷款银行,在商业银行中的市场份额为27.0%。 贸易融资 本行还为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进出口双方客户提供贸易融资服务,本行提供的贸易融资产品与服务有:打包贷款、信托收据贷款、出口议付、出口商业发票融资、国际保理、福费廷、出口托收贷款、开立信用证、远期信用证项下汇票贴现及应收款买入、国际贸易货押融资等。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贸易融资余额为120亿元。 中小企业贷款 本行将发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作为实现公司银行业务战略转型的重要举措。本行建立了标准化的业务流程,设立了中小企业经营中心,推出了”速贷通”及”成长之路”两类信贷品牌,并培养了针对中小企业业务的专职客户经理队伍。截至2007年6月30日,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在公司类贷款中占比超过23%。 ”成长之路”业务是指对于信息较充分、信用记录较好、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在评级授信后办理的信贷业务。”速贷通”是指为满足小企业客户快捷、便利的融资需求,对借款人不进行信用评级和一般额度授信,在分析预测小企业第一还款来源的基础上,主要依据提供足额有效的抵(质)押担保而办理的贷款业务。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共办理”速贷通”及”成长之路”业务5,890户,累计发放贷款226亿元,不良贷款率仅为0.22%。本行的”速贷通”业务被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评为”最佳中小企业融资方案”。 ② 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是指本行向客户按折扣价购买剩余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行将票据贴现业务作为为企业提供综合融资解决方案的手段。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贴现的票据90%以上为银行承兑汇票,本行只对少数预先批准的大公司开立的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贴现。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的票据贴现余额为1,454亿元。 ③ 公司存款产品 本行以预定的利率向公司客户提供多种定期和活期存款。此外,本行还对保险公司、社保基金理事会等客户提供协议存款,利率和其他条件可由本行与客户单独商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为中国第二大本外币公司存款银行,在四大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为27.7%。本行公司存款余额从截至2004年12月31日的18,335亿元增加到2006年12月31日的24,663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6.0%。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公司存款余额为26,879亿元。 ④ 中间业务产品与服务 本行为公司客户提供多种中间业务产品与服务,发展中间业务产品和服务是本行未来业务战略转型的重点。本行公司银行业务手续费和佣金净收入从2004年12月31日的27.86亿元增加到2006年12月31日的56.3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42.2%。 2007年上半年,本行公司银行业务手续费和佣金净收入为31.21亿元。 代理服务 代理服务是本行根据客户的委托,代理企业和政府机构完成划拨、归集、结算、清算等职能。主要的产品和服务有代理财政资金结算、代理保险资金收付、委托贷款、以及代发工资、代收公用事业费、通讯费、有关税费等。 根据财政部有关数据,本行是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最大代理行,2006年本行代理服务的单位数量和资金量均居首位,该项业务市场占比超过46%。本行也是中国最大的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业务的主要代理行。本行为保险公司、公共事业单位和电讯公司提供支付和代理收费服务。此外,本行还为公司客户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收取手续费但不承担信用风险。本行通过代理服务不但获取了中间业务收入,而且加强了与本行客户之间的业务联系。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本行独具传统特色及品牌优势的中间业务产品,主要为客户提供项目咨询、造价控制等全程专业服务。由于历史上长期从事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代行财政职能,本行是国内唯一获准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商业银行,拥有国内经验丰富的工程造价咨询队伍。本行在该领域的优势也有助于本行在基本建设贷款等业务上保持市场领先地位。2006年,本行工程造价咨询收入为4.34亿元。2007年上半年,本行工程造价咨询收入为3.46亿元,较2006年同期增长65.8%。 现金管理服务 本行为大型公司客户提供现金管理方案和服务以帮助企业管理流动性和现金流需求。本行通过资金结算网络为客户提供现金管理服务,以满足客户安全、高效进行全方位资金管理需求。本行还在国内率先推出了集合式委托贷款、法人账户透支等现金管理功能,为客户内部资金余缺调剂和高效融资提供便利。本行已与美国银行在现金管理领域进行合作,联合成功投标了若干跨国企业的现金管理项目。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行共有资金结算网络401个,其中跨区域网络150个,区域内网络251个。 2006年,本行资金结算网络共实现结算总量29,173亿元,客户日均资金沉淀1,188亿元。 结算及账户服务 本行为公司客户提供汇款、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外币兑换、银行汇票、本票、公司支票及其他可流通票据等结算服务。2006年,本行结算及账户服务手续费收入8.16亿元,较2005年增长64.5%。2007年上半年,本行结算及账户服务手续费收入5.18亿元,较2006年同期增长64.3%。 托管服务 本行可提供证券投资基金、QDII 、QFII、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委托资产、信托财产、保险资产、证券公司受托投资资产、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12类托管业务服务,本行是同业托管业务品种最完整的银行之一。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托管的资产规模为4,994亿元,较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规模增长了88.3%。其中,本行托管的资产中约75.4%为国内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达到3,767亿元,市场占比为20.9%,居同业第二位;托管QFII 投资额度达到9.5亿美元。 担保及承诺服务 本行为公司客户提供信用证、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及其他形式保证付款和履约的担保服务。本行的建筑客户在建设项目中通常也获得本行投标保函、履约保函等担保服务。担保服务与本行其他信贷产品一样需要经过信贷审批程序的审查。2006年,本行担保及承诺服务手续费收入6.36亿元,较2005年增长119.3%。2007年上半年,本行担保及承诺服务手续费收入4.17亿元,较2006年同期增长108.4%。 国际结算服务 本行提供的国际结算产品与服务有:进口信用证、出口信用证、进口代收、出口托收、汇出汇款、汇入汇款、担保等。2006年,本行国际结算量为1,903亿美元,2004年至2006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3.0%。2007年上半年,本行国际结算量为1,274亿美元。2006年实现国际结算及相关业务收入20.19亿元,较2005年增长51.7%。 年金管理服务 本行作为首批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可为企业提供年金计划设计、咨询、企业年金托管等多种服务。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共管理企业年金基金61亿元,管理户数超过195户。 (3)市场营销 本行根据不同区域、客户和产品的特点制订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市场营销策略。总行制订全行性营销举措及分行业、区域、客户和产品的营销指引。一级分行根据指引制订细化的营销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营销。 本行主要通过公司客户经理开展营销活动,客户经理负责向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销售本行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市场分析和客户评估。本行向客户经理提供持续培训,进一步提高其产品知识、营销技能以及信用评估能力。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公司业务客户经理共2.4万人。此外,本行以重要客户服务系统、企业网上银行、电话呼叫中心以及营业网点作为分销渠道,丰富客户营销的服务手段。 本行主要采取团队营销模式,对客户根据其特点及风险特征进行分层,依据不同的客户开展不同类型的营销方式。对于大客户的营销,本行将营销重心集中到总行、一级分行或重点中心城市行,向其提供差别化、高质量、专业化、综合化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其特定的银行需求,如为其提供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等。本行通常由总行牵头实施营销和客户服务活动,通过组建跨部门、跨地区的任务型团队,充分发挥各分行、各业务部门的优势和特点。总行及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并领导本行的市场营销活动,并由其担任首席客户经理。 对于中小型企业,本行建立了专业化、标准化的营销体系,在全行范围内构建中小企业经营中心,进一步整合产品、渠道和品牌等资源,以确保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服务效率。同时本行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模式和以客户经理团队为主体的营销体系,强化对市场和客户的研究,加大服务营销力度。 2、个人银行业务 本行为个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个人银行产品和服务。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个人贷款余额为6,806亿元,占全行贷款总额的21.5%;个人存款余额为23,055亿元,占全行存款总额的45.7%。2006年,本行个人银行业务经营收入为426.84亿元,占本行经营收入的28.4%。2007年上半年,本行个人银行业务经营收入为322.05亿元,占本行经营收入的32.4%。本行是国内最大的个人贷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和最大的经营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截至2007年6月30日,个人贷款余额占四大商业银行市场份额的30.5%,个人住房贷款占全行业的市场份额为21.7%,住房公积金存款及贷款的市场份额分别为57.5%及50.9%。本行还是国内第二大银行卡发卡行。 (1)客户基础 本行建立了广泛的个人客户基础。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拥有1.57亿个人活跃存款账户(本行将其定义为存款余额在100元或以上的账户),260万个人住房贷款客户以及3,079万住房公积金客户。同时,本行共发行了2.11亿张银行卡。 为了更有效地为客户服务,本行依据月日均个人金融资产(AUM)对客户进行划分。本行将客户分为高端客户、富裕客户及普通客户三类。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有AUM20万元以上的富裕及高端客户215万人,AUM300万元以上的高端客户2.5万人。 (2)产品及服务 ① 个人住房金融服务 本行在同业中率先开办个人住房金融服务,并持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是中国最大的住房贷款银行、最大的住房公积金存款银行及最大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 个人住房贷款 本行向购、建住宅的个人提供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针对购买一手房客户的个人住房贷款、针对购买二手房客户的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为自有住房客户提供再融资的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以及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4,740亿元,占个人贷款余额的69.7%。 个人住房贷款及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是个人住房金融服务中最重要的产品,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产价值的80%。 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主要是指以借款人自有住房作最高额抵押、可在有效期间和贷款额度内循环使用的贷款。该贷款是本行针对自有住房客户的再融资需求推出的新产品,本行定期对抵押的房屋做评估,以确保客户贷款额在房屋评估价值的70%以下,同时明确要求贷款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领域,以控制风险。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本行向个人提供商业用房贷款,为其购买商业用房提供融资。这种贷款一般要求借款人以所购房屋作抵押,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借款人最高可获得房屋价值60%的贷款。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余额582亿元,占本行个人贷款的8.6%。 委托性住房金融业务 由于本行较早地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本行与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本行吸收来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存款,该项存款是本行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本行还开展委托性住房金融业务,代理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委托贷款,本行收取一定的委托贷款费用,但不承担受托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信用风险。本行还与若干国内大型房地产企业签署了排他性合作协议,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2,090亿元,市场份额为50.9%;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1,987亿元,市场份额为57.5%。本行利用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领先优势,实现个人住房贷款的交叉营销。 住房储蓄服务 本行与德国施威比豪尔住房储蓄银行股份公司合资成立了中德住房储蓄银行。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成立于2004年2月,在天津市开展业务,按照”先存后贷,利率固定,专款专用,封闭运作”的模式为客户提供住房储蓄服务。本行正计划在现有住房储蓄模式基础上,通过扩大经营范围,重点为中低收入居民购买中小户型、中低价位住房服务,兼顾其他收入人群,使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成为一家保持鲜明特色的专业性住房信贷银行。 ② 个人消费贷款 本行个人消费贷款主要包括个人消费额度贷款和个人汽车贷款,期限通常低于五年。个人消费额度贷款是根据借款人个人信用状况和所提供抵押的情况向其发放的一般用于消费用途贷款,包括住房装修、购置耐用消费品等,可采取信用额度、保证额度、抵押额度等多种担保方式。个人汽车贷款可有多种担保,如购买的车辆和住房、保证以及货币资产,金额不超过汽车买价的80%。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个人消费贷款余额达到797亿元,约占本行个人贷款余额的11.7%。 ③ 个人助业贷款及其他个人贷款 本行其他贷款产品主要包括个人助学贷款和个人助业贷款等。个人助业贷款作为本行大力发展零售银行的创新品种,截至2007年6月30日,余额为342亿元,较2006年12月31日增长59.8%,占本行个人贷款余额的5.0%。 ④ 银行卡业务 本行向客户提供的银行卡产品包括信用卡、准贷记卡及借记卡,本行银行卡以统一注册品牌”龙卡”开展业务。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发行银行卡2.11亿张,其中借记卡2.01亿张,信用卡883万张,准贷记卡168万张。本行银行卡业务手续费和佣金收入从2004年12月31日的23.16亿元增加到2006年12月31日的38.3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8.7%。2007年上半年,本行银行卡业务手续费和佣金收入为22.99亿元。 本行是中国银联的成员银行,并持有中国银联5.45%的股权。本行的银行卡可在本行在国内的自有网络及位于我国及多个国家的银联网络通用。本行于1990年加入MasterCard网络,于1991年加入Visa网络,本行的双币种借记卡及双币种信用卡可通过Visa、MasterCard网络在全球使用。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拥有POS 机11.2万台,特约商户6.9万户。 信用卡 2002年12月,本行信用卡中心在上海成立。本行信用卡业务按照”集中管理、集中经营、集中运行”的模式管理,重点发展国际标准的信用卡,于2003年8月开始发行人民币与美元双币种信用卡。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累计发卡量在国内信用卡市场排名第二,在四大商业银行中排名第一。2007年4月,本行与美国银行签订《信用卡合作谅解备忘录》,有关业务咨询合作已开始启动。 本行建立了包含特色族群卡、认同联名卡、战略联名卡在内的信用卡产品体系,并在国内率先推出汽车卡、商务卡、公务卡、名校卡、名企卡、名城卡等针对特定客户群的特色产品。本行针对中国著名高校大学生推出名校卡,截至2007年6月30日累计发卡量达87万张,获MasterCard 国际组织”2006年最佳产品设计奖”;本行推出的国内首张以私家车为服务对象的汽车卡发行量超过29万张,获VISA 国际组织”最佳生活概念奖”;本行还与有影响力的大企业合作发行联名卡,本行与东方航空合作发行的东航龙卡被MasterCard 授予”2006年度最佳联名卡奖”。 此外,本行还不断开发提升信用卡功能,在同业中率先推出境内消费密码可选功能,并先后推出了大额交易短信提示、购汇还款、网上还款、ATM(CDM)转账还款、分期付款等多项服务功能。 借记卡 本行针对不同的客户发放类别不同的借记卡以提供差别化服务,本行向普通客户发放龙卡储蓄卡,向个人富裕及高端客户发放理财卡。理财卡可进一步细分为银卡、金卡、白金卡、黑金卡等,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共发放理财卡333万张。 理财卡是本行开发的多币种综合性金融产品,可实现一卡多账户功能,客户可将名下的各项账户关联到理财卡上,还可通过理财卡办理外汇买卖、凭证式国债、基金、银证转账、客户保证金等投资理财业务。理财卡客户可在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POS 机、ATM 机上实现消费和取现,本行为客户提供自动购汇服务;本行还与战略投资者美国银行开展合作,本行白金及黑金理财卡客户可在美国银行遍布美国的近1.7万台ATM 机上免费取现。 ⑤ 个人存款 本行向个人客户提供各种本外币活期与定期存款服务。个人活期存款产品包括普通活期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和保证金活期存款;个人定期存款包括普通定期存款、教育储蓄存款和个人通知存款。个人存款为本行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是国内第三大个人存款银行。本行个人存款余额从2004年12月31日的16,473亿元增加到2006年12月31日的22,074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5.8%。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个人存款余额为23,055亿元。 ⑥ 中间业务产品和服务 除了银行卡业务以外,本行还为个人客户提供广泛的中间业务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理财、个人结算、证券代理、保险代理等。本行个人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从2004年12月31日的32.48亿元增加到2006年12月31日的71.82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48.7%。2007年上半年,本行个人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79.05亿元。 个人理财业务 本行为持有本行理财卡的客户提供一系列增值理财服务,如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网点优先服务、专属理财产品及产品折扣等。本行设置了个人理财中心、财富中心等机构,配备了专门的个人理财客户经理,以更好地为理财客户服务。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个人理财客户达到215万户。 本行向个人客户提供多种个人理财产品,如”利得盈”、”汇得盈”,以及向本行高端客户推出的”建行财富”理财产品等。2007年上半年,本行共发行”利得盈” 产品28期,募集金额高达146.47亿元。2007年上半年,本行共推出”建行财富”系列产品4期,募集金额16.46亿元。本行是国内商业银行中首批获得QDII 业务资格的银行,首期QDII 产品募集8,546万美元。本行个人黄金买卖业务以”龙鼎金”作为统一品牌,包括个人账户金交易、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两大类业务,2006年本行账户金交易量为30.2吨,较2005年增长24.6倍。 本行还通过控股的建信基金向个人客户发行基金。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9月成立,是我国首批由商业银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2007年6月30日,建信基金共发行了三只股票型基金、一只货币市场基金,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为399亿元。 个人结算业务 本行为个人客户提供一系列个人结算服务,其中包括人民币和外汇的转账或汇款业务等。本行人民币汇款服务通过”速汇通”品牌进行营销。2006年8月,本行在全国范围内开通人民币个人存款跨地区通存通兑业务,满足客户跨区域的资金支付需求。 在方便客户的同时,个人结算业务取得较好收益。2006年,本行个人结算业务手续费收入为14.33亿元。2007年上半年,本行个人结算业务手续费收入为6.48亿元。 证券代理业务 本行代理国债及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的销售。2006年,本行代理国债销售居国内银行业第二位。本行代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也居行业领先地位,2006年代销首发基金33只,代销规模646亿元,较2005年增长543.9%。2006年本行共实现证券代理业务收入16.85亿元,较2005年增长340.0%。2007年上半年,本行共代销首发基金24只,代销规模759亿元,较2006年同期增长793.9%。2007年上半年,本行实现证券代理业务收入39.36亿元,较2006年同期增长1074.9%。 保险代理业务 本行还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代理保险销售业务。本行加强保险代理业务创新,并成功开发了银保通系统及”交强险”系统,增强了本行销售保险产品的能力。2006年,本行保险代理业务收入6.46亿元,较2005年增长64.0%。2007年上半年,本行保险代理业务收入4.80亿元。 (3)市场营销 本行通过个人金融部、高端客户部、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以及信用卡中心等部门开展个人银行业务。总行负责制订全行个人银行产品营销策略和指引;各一级分行根据总行下发的营销策略和指引,结合当地的经济和市场状况,制订具体的营销实施方案;各营业网点(包括理财中心、财富中心)、个人贷款中心以及客户经理等实施个人银行产品的营销工作。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共设有272家个人贷款中心、21家财富管理中心、1,021家理财中心,拥有1.6万名个人客户经理。本行同时通过各种电子银行渠道(如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来实施个人银行产品的营销。 本行对个人银行客户进行分层营销,根据客户在银行的金融资产将客户分成高端客户、富裕客户以及普通客户群体。根据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提供不同的产品和服务,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针对富裕及高端客户,本行重点采用客户经理一对一营销、短信通知等方式销售产品,同时不定期组织各种活动增进与客户的关系。针对普通客户,本行以网点为主,通过大堂经理推介、网点宣传材料展示等方式,配合媒体广告宣传,积极主动地营销产品和服务。 此外,本行的个人银行业务还采取联动营销的策略,如个人贷款业务部门与公司银行业务部门合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营销,在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同时争取个人住房贷款的业务机会。同时,本行还注重各类个人银行产品间的交叉营销,如本行积极向个人住房贷款客户营销信用卡、理财卡等产品,同时也向理财卡、信用卡客户销售本行各种贷款产品。 3、资金业务 本行从事自营资金业务,同时为客户提供资金产品及服务。本行的资金业务主要包括:(1)货币市场交易;(2)投资组合管理;(3)代客资金交易;(4)债券承销;(5)资金产品创新开发。本行资金业务在满足本行资产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利率管理要求同时,努力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2006年,本行资金业务经营收入为219.63亿元,占本行经营收入的14.6%。2007年上半年,本行资金业务经营收入为123.44亿元,占本行经营收入的12.4%。 (1)货币市场业务 货币市场业务主要包括:(i)通过银行间市场与其他国内银行、外资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资金拆借交易;(ii)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回购及逆回购交易。债券回购质押或买断、卖断债券为人民币币种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央行票据等;(iii)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与国际主要银行开展外币资金拆借、外币债券回购、外汇掉期等货币市场交易。 本行是银行间货币市场活跃的参与者,是银行间市场首批做市商之一,是人民银行批准的16家SHIBOR 利率报价行之一,信用拆借、债券回购交易量连续多年在银行间市场位居前列。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存放同业及拆出资金净额为378亿元,占本行资产总额的0.6%,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及拆入资金总额为5,074亿元,占本行负债总额的8.8%。 (2)投资组合管理 本行投资组合主要针对债券投资。本行将投资组合划分为:(i)交易性金融资产; (ii)应收款项债券投资;(iii)可供出售金融资产;(iv)持有至到期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用于自营交易,应收款项债券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主要用于自营投资。 截至2006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债券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分别占本行投资组合的0.3%、28.6%、16.7%和54.4%。本行将逐步提高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比例。有关本行投资组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书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资产-投资”。 自营交易 本行为获取短期价差收入及规避市场风险进行短期自营交易。自营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大型优质企业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外汇买卖及贵金属交易。另外,本行也通过金融衍生工具交易规避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利率掉期合约,外汇即期、远期、掉期和期权合约。除了规避风险,本行一般不持有金融衍生工具来获取短期收益。 自营投资 本行通过对投资组合进行管理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本行主要基于对利率、汇率、信用风险等其他风险因素的判断来决定本行投资组合的平均投资期限、久期及投资回报目标。本行的人民币证券投资主要包括政府债券、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等。本行的外币证券投资,主要投资于由国际认可评级机构评为投资级及以上级别的政府主权债券、金融机构债券、公司债券和资产抵押证券等,外币证券投资的平均综合评级为AA+ 级以上。 (3)代理客户资金交易活动 本行的代理客户资金交易活动主要有代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代理贵金属业务、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以及代客结售汇、外汇买卖业务。2006年,本行外汇买卖交易量达1,30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4.0%;2007年上半年,本行外汇买卖交易量达810亿美元,较2006年同期增长48.6%。本行一般通过在市场上购买风险对应的衍生工具来平盘因代客衍生工具交易产生的风险敞口。 (4)债券承销 本行是中国国内债券市场最活跃的承销商,债券总承销量位居国内前列。本行是财政部国债承销团甲类承销商之一,是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是最大的央行票据承销商,本行还是政策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金融债券承销商之一。 (5)资金产品创新开发 本行设立了专门的资金产品创新开发团队,通过优化产品创新流程,紧密结合客户需求,不断推出种类丰富的产品,满足本行公司和个人客户理财需要。目前,本行已建立了理财产品库,包括”利得盈”、”汇得盈”和QDII 三大系列产品,类型包括保证收益类、保本浮动收益类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类,涵盖了15个种类,41个品种,共计近100个具体产品。 4、投资银行业务 本行通过总行投资银行部、各海外分行及建银国际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为客户提供短期融资券、国际债券、信托受益凭证、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境外IPO 及再融资、股权投资、财务顾问和财富管理等一揽子金融服务。本行拥有的庞大客户资源、广泛的营销网络、雄厚的资金实力及研发力量,为本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客户基础 本行在多年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过程中形成的优质公司和个人客户群体,是本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坚实的客户基础。国内大型企业集团、顶尖优质公司大多与本行建立了广泛业务联系和良好合作关系,是本行债券融资、股本融资、资产证券化、财务顾问、财富管理、信托服务等多项业务的潜在客户。本行还积极努力为成长性良好的中小企业提供股本融资、股权投资等服务。本行众多的个人客户,尤其是富裕及高端客户为本行拓展财富管理业务和成功发售理财产品提供了保障。 (2)业务及产品 财务顾问服务 本行的财务顾问服务包括全面财务顾问、境内外上市财务顾问、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本行通过提供全面财务顾问服务,为客户的资本运作、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活动设计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帮助客户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率,优化财务管理。此外,本行在业务服务中注重为客户提供投资银行及商业银行服务的产品组合。2006年,本行实现财务顾问业务收入8.80亿元。2007年上半年,本行实现财务顾问业务收入9.94亿元,较2006年同期增长50.2%。 股本融资服务 本行通过建银国际及海外分支机构为企业提供在香港、新加坡等地进行上市保荐和承销、IPO 融资及再融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股本融资服务,本行还联合境内外证券公司等业务合作伙伴,为企业提供境内外上市辅导、上市保荐、承销和财务顾问等与股本融资相关的服务。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作为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已为5家客户提供股本融资服务,总融资额740亿元。 债券融资服务 本行为客户提供综合化的债券融资服务,包括短期融资券、国际债券等。本行是国内首批获得承销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资格的商业银行,2005年以来短期融资券承销金额达1,154亿元,市场占比19.6%,排名第二位。本行还与美国银行开展合作,为境内借款人在国际证券市场上发行以外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提供服务,协助客户进入国际长期债券市场,提高客户国际影响力。 资产证券化 本行在国内商业银行中最早获批开展该项业务,2005年12月,本行发行了规模为30亿元的国内首笔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被英国《银行家》杂志评为”年度中国最佳交易奖”。本行为证券化产品开发了专门的信息系统,并拥有丰富的产品开发和执行经验,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是国内唯一一家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商业银行。本行正在开发其他类型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力争使本行在市场上持续保持领先地位。 财富管理服务 本行根据客户需要,设计推出各类理财产品,为客户提供财富管理服务。如本行在”利得盈”理财产品的开发中引入信托受益凭证投资产品,并针对高端客户推出”建行财富”系列理财产品,本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不仅限于新股申购和信托贷款等,还在市场率先推出了投资于基金的理财产品。除为个人高端客户服务外,本行还为公司机构客户提供专项理财的”乾图”系列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对本行稳定客户、尤其是吸引高端客户起到了重要作用。2007 年上半年,本行合计开发了理财产品30期。 信托服务 本行根据客户的融资需求,为客户安排资质优良的信托公司,设立资金信托,发行信托受益凭证筹措资金,并将所筹资金向客户发放信托贷款。在为公司客户提供融资服务的同时,也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理财产品服务。此外,本行还针对客户的特殊投资需求,开发出”一对一”的定向信托受益凭证。 (3)市场营销 本行以总分行、境内外、部门间的联动营销作为拓展投资银行业务主要的营销模式,将投资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结合营销作为重要的营销手段。 5、海外业务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在香港、新加坡、德国法兰克福、南非约翰内斯堡、日本东京及韩国首尔设有分行;在英国伦敦和美国纽约设有代表处;并在香港拥有建行亚洲、建银亚洲及建银国际三家子公司。本行还拟在澳大利亚悉尼开设代表处,目前已获中国银监会及当地监管部门的批准。本行已与1,223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覆盖全球115个国家。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海外经营性机构总资产为1,000亿元,占本行资产总额的1.6%。 本行立足于境内企业与个人的境外业务需求,以及境外企业及个人对华贸易、投资和往来需求,充分利用国内业务资源和地缘优势,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在海外业务的发展战略上,本行将以潜在高成长性目标市场为重点,积极推动本行全球经营网络的建设。 (1)本行在香港及澳门地区开展的业务 香港地区是本行在海外开展业务的重点地区,本行依托内地庞大的网络和客户群体,为境内企业、港澳地区的中高端个人客户提供公司银行、零售银行、投资银行及其他创新金融服务。 ① 商业银行业务 目前,本行在香港有三家分支机构从事商业银行服务,分别是: 本行香港分行。本行香港分行主要从事公司银行业务,主要为内地企业、香港本地企业等客户提供银团贷款、结构性融资、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性商业银行服务。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行香港分行资产总额为521亿港元,贷款总额为306亿港元。 建行亚洲。建行亚洲的前身为美国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主要为个人客户及中小企业客户提供商业银行服务。截至2006年12月31日,建行亚洲资产总额为369亿港元,贷款总额为267亿港元。截至2007年6月30日,建行亚洲在香港设有18家分行,在澳门设有3家分行。 建银亚洲。建银亚洲(原香港建新银行)主要提供存贷款业务及汇兑、信用证、担保、代理等中间业务,为当地中小企业服务。截至2006年12月31日,建银亚洲资产总额为35亿港元,贷款总额为22亿港元。 ② 投资银行业务 本行通过建银国际在香港开展海外投资银行业务。建银国际为本行于2004年在香港全资设立的国际性投资银行,在全球为客户提供综合化、全方位和专业化的投资银行业务。建银国际下属五个子公司:建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上市保荐、股票发行承销、增发配售及兼并收购等财务顾问等业务;建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机构和个人客户委托投资理财业务、直接投资业务、兼并收购业务、产业战略投资业务等;建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安排银团贷款、结构性融资、项目融资、债券资本市场产品及提供与债务有关的顾问服务等;建银国际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提供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以及市场营销策划等服务;建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机构投资者经纪业务、股票配售及市场研究等。 (2)本行其他海外分行开展的业务 本行的海外分行主要向中国企业以及与中国有业务关系的当地企业提供存款、商业贷款、银团贷款、担保、贸易融资、投资咨询、清算、汇款等服务。此外,本行的海外分行还参与同业拆借及进行债券投资。本行的法兰克福分行为德国及欧元区内的一级清算行。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行新加坡分行、法兰克福分行、约翰内斯堡分行、东京分行、首尔分行的资产总额合计约为29亿美元,贷款总额合计约为15亿美元。 转四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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